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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槐王氏懋公支系宗族联谊会活动制度

编辑:联谊会 时间:2014-02-21 点击:

三槐王氏懋公支系宗族联谊会

     

 

    为切实敦促联谊会遵循章程、寻规活动、发挥作为,体现建会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三槐王氏懋公支系宗族联谊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联谊会(含下设分会,本制度中均同)进行活动的原则:根据建会的宗旨,以寻找流散宗亲、搜集本支历代名人和重要历史事件的资料、文物、开展本支宗族联谊活动、探寻并修订整理完善家谱为目标,达到弘扬家族及其地方历史文化、增强地方民族凝聚力的目的。

    三、联谊会设置理事会,由理事会具体行使职责。

    1、理事会组成:理事会由全体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理事会可聘请德高望重或对王氏历史文化研究有杰出成绩的人士为顾问。

    2、理事会的产生:理事长由联谊会代表大会选聘。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聘任。理事按工作需要确定名额,在各地会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任命。

    3、理事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全体会议行使理事会代表大会职权。理事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讨论决定本会的一些重大事宜,当理事不能到会时,可以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表态。理事会的职责是:(一)制订、审议、修改本会章程。(二)讨论本会的工作计划。(三)议决调整理事会成员。(四)讨论决定会员提案或其它有关事宜。

    4、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主持工作,常务理事会通过各种方式指导各地分会或活动小组,具体实施活动。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根据相关事务的需要,常务理事会可以以扩大常务理事会的形式进行 。

     四、理事会成员守则:

    1、理事守则:(一)热心家族事业,并有勇于奉献的精神,遵守联谊会章程。(二)能切实完成联谊会各时期安排的事务。(三)对自己所在片区范围内的会员在族史文化研究、寻根连宗、会费交纳等方面进行联络与服务。(四)积极在分管事务范围及邻近宗支间进行家族历史文化研究的宣传,以及在修谱指导、收集资料、募集资金与大力发展会员等方面开展工作。

    2、副理事长守则:(一)热心家族历史文化研究事业,并有勇于奉献的精神,遵守联谊会章程。(二)积极按联谊会的宗旨、计划开展研究工作;负责与自己分工地域、片区内的理事、会员进行联络服务,积极完成业务分工的有关任务。(三)对联谊会发出的寻根告示的内容积极寻查与研究,努力寻求并考证结果。(四)努力开展宣传、会员发展与管理、资金募集等方面的工作,主动为理事会提出工作总结、方法、计划方面的建议。(五)履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按分工开展日常工作。

    3、顾问守则:(一)热心家族历史文化研究事业,并有勇于奉献的精神。(二)遵守联谊会章程。重视并认真研究自己所属世系与家谱的研究,积极关心联谊会的活动。(三)认真履行和贯彻执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积极为加强联谊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四)努力开展家族历史文化的宣传工作。(五)负责检查督促常务理事会的工作。

    4、理事长守则:(一)热心家族历史文化研究事业,并有奉献精神,遵守联谊会章程。(二)全面负责联谊会及其理事会的工作。(三)制订研究计划并贯彻落实,筹措资金并规范地进行使用与管理。(四)履行理事会会议的决议,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5、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如果不能参加有效活动,如未参加过会议或研究活动、或不作为等,就应予以调整。

    五、理事会的活动

    理事会一般应开展好以下活动:(一)组织召开理事会;(二)组织好课题研究的资料查阅、调查研究、论证等工作;(三)开展寻根连宗活动;(四)适时组织举行好宗族联谊活动;(五)指导和帮助会员、族人要求的族事活动。

    六、理事会下设的工作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由一至二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办公室职责是:(一)负责记录并整理好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其各种会议记录;(二)负责收集、整理并保管好各种档案资料;(三)负责为理事会草拟有关工作的计划、报告以及需要出台的文件等;(四)负责印制并下发有关文件;(五)横纵协调并处理好有关事宜。

    2、族史文化研究中心:研究中心由一名主任和数名工作人员组成。研究中心职责是:(一)负责收集、整理、考证懋公上源及其各支系传承情况;(二)负责联系寻找各有关流散族亲;(三)负责收集、整理、积累有关宗族历史文化资料;(四)负责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族谱;(五)负责适时向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接洽有关事宜。

    3、经济发展研究室:研究室由一名主任和数名工作人员组成。研究室职责是:(一)积极收集、整理、分析相关区域各时期的经济发展信息及情况,将有关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传递给族人;(二)适时为联谊会组织发展家族经济当好参谋和制定相关方案;(三)负责协助配合联谊会完成各时期的有关事宜。

    4、活动小组:按本支族人居住情况,分片区设建活动小组,每小组由一名组长和一名副组长、以及二至三名组员具体负责开展工作。活动小组职责是:(一)负责传达联谊会的活动情况,以及代表联谊会组织开展各种事宜;(二)负责收集上报多数族人的意见;(三)协助发展会员,以及帮助偏远地区会员收取缴纳的会费。

    5、法律顾问组:由一名组长和数名组员组成。法律顾问组职责:(一)随时为族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有条件时为族人提供法律援助;(三)有条件时为族人进行民事调解。

    6、财务组:由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组成,会计管账,出纳管钱,联合开展财务工作。财务组职责是:(一)负责具体有关财务方面的收支事宜;(二)负责建立好完善规范的财务档案,适时报告财务收支情况;(三)协助配合监督组实施好财务监督。

    7、监督组:由一名组长和一至二名监督员组成。监督组职责是:(一)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办事机构及其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不履职或严重失职的人和事向理事会报告;(二)负责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适时监督,并以半年度或年度向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报告财务监审情况

    七、经费的收支管理。

    1、财务收支事宜一律由财务组办理。

    2、经费收入一律开具规范且手续完备的收据,经费设存专户管理。

    3、经费支出本着节俭、从严管理的原则,1000元(含1000元)以内由理事长审批,10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由常务理事会审批,5000元以上由理事会审批。经费支出必须凭据手续完备、用途明确、填写规范的票据。

    4、支付必要的资料编印费、邮资费、资料复印费、差旅费、会务办公费、交通费、电话费、网站费及必要的设备和维修费用、等等,均由常务理事会适时制定可行标准来执行。常务理事会制定各阶段可行标准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处理。

    5、财务收支建立会计账务,适时公布账目,每年接受常务理事会检查一次,每年的财务收支表需经监督组审计并写出审计报告,向理事会报告。

    八、本制度解释权在本会理事会。

    九、本制度自理事会审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槐王氏懋公支系宗族联谊会

               二0一四年二月十五日